珍珠路智能交通工程等5个项目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珍珠路智能交通工程等5个项目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珍珠路智能交通工程等5个项目维保服务 | ||
品目 | 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 ||
行政区域 | 溧水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1: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1 | ||
预算金额 | ¥1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解文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12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溧水区毓秀路1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8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江北新区中科创新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解文婷 |
项目概况 珍珠路智能交通工程等5个项目维保服务 JSZC-******-NJHY-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HY-G2024-0002
项目名称:珍珠路智能交通工程等5个项目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1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26.9万元/年
采购需求:
维持珍珠路等5个项目智能交通及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有效查处,保障封闭小区视频监控发挥实效,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总体要求: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包括如下内容:公安网、视频专网维护(视频监控接入、汇聚,核心设备等);集成维护(包括前端系统维修、后台接入配合、系统配置及视频专网维护配合),保障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本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4-10-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道(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5.“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6.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744、025-********)。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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