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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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每年1月份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院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转运时,填写转移联单并存档。严格按照经营范围收集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在危险废物暂存间配备防漏设施、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设置危险警示标签。

应急处置措施:

我院医废暂存间常备应急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面罩、手套,N95口罩,灭火器,并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了应急预案,每年进行应急事件的演练,以确保发生意外事故时,各工作人员及时到岗到位,分工协作,将意外事故的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及范围。

危废间处置措施

一旦发生物料遗撒、泄漏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后勤服务部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急诊救治。

但泄漏量较小时可自行处理应做到以下措施:

1.先要佩戴好防护服装,从上风处接近现场,查明泄漏原因。严禁没有经过任何准备就盲目进入现场,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遗撒、泄漏危废间内如果仍有剩余可泄漏危废,应及时切断可能产生的泄露源,避免出现更大的遗撒、泄露事故;转移周围的危废,防止发生相融事故。

3.对遗撒、泄露危险废物做应急处理:小规模的可以进行回收进编织袋,防止进入到环境中造成危害。

4.进行应急抢救时,必须清楚形势,协同配合,保障人身安全。

5.如果遗撒、泄露严重或可能产生火灾情况,需要消防部门的介入,需提前清理事故现场的障碍物,避免妨碍消防工作的进行。

一旦发生燃烧事故,但火势较小时可自行处理应做到以下措施:

1.先要佩戴好防护服装,从上风处接近现场,查明起火原因。严禁没有经过任何准备就盲目进入现场,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应及时切断可能产生的火源,避免出现更大的火灾事故;转移周围的可燃物,用冷水浇淋相邻的设施,防止火灾区域的蔓延。

3.对泄露危险废物做应急处理:小规模的可以利用活性炭吸附或清水冲洗回收;大量的需要构筑围堤,将泄露的危险废物疏导进入设计的废液收集池内,防止流入到环境中造成危害。

4.进行应急抢救时,必须清楚形势,协同配合,保障人身安全。

5.如果火势严重,需要消防部门的介入,需提前清理事故现场的障碍物,避免妨碍消防工作的进行。

后勤服务部


标签: 危险废物 信息公开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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