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

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

一、招标条件
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审(多)字[2022] 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于洪区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改造工程(二标段)监理
于洪区皮台村、马三家子村、后辛台村、北陈、北仓村等铺设水管线、破路恢复及铺设平罗村至白辛台村输水管线等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全过程的监理, 图纸会审、施工环节的合理建议, 过程中的工程施工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和信息 管理以及委托人和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 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接 完成全部备案及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
365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0.0
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31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邹旭东
姓名:
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人:
闫雪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邹先生
异议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李晓晖 签于 2024/09/30 11:15:23
李晓晖 签于 2024/09/30 11:15:43

标签: 农村饮水安全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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