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呼和浩特市地价动态监测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呼和浩特市地价动态监测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地价动态监测编制工作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行政区域 呼和浩特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1: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杰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采购单位地址 李志杰 04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先生、韩先生 0471-*******156*****323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地价动态监测编制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JW-2024-ZFCG080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地价动态监测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在省级(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以备案函为准)。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

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省级(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注:(1)以上材料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院     

地址:李志杰 0471-*******        

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城建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联系方式:曹先生、韩先生 0471-*******156*****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杰

电 话:  0471-*******

 

标签: 地价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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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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