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工作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浦东工作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申请人姓名 | 姚文银 | 部门 | 上海分公司综合管理分部 | |
电话 | 021-******** | 邮箱 | Yaowenyin@ameco.com.cn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招标项目: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eco”或我公司)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上海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发布日期 | 二、发布日期: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 | |||
主要招标内容 |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上海分公司浦东工作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河滨西路501号“西区货运站”: 1-210房间、1-211房间和212D,合计面积为142平米。 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基地二路8号业务楼: 216房间、217房间和219房间,合计面积为60平米。 项目内容: (1)破损墙面修复、刷新 (2)顶面矿棉板、灯具、消防喷头等更换或更新 (3)根据房间结构,制作设计方案,定制家具、隔断 (4)统一区域风格,室内和室外更换玻璃门,室外加密码锁 (5)定制窗帘 (6)定制LOGO背景板、照片墙和荣誉墙 (7)根据房间功能、工位情况作强弱电施工 | |||
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 四、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和标准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供热工程项目规范》等。 2.施工安全、临时设施、机具使用应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2013。 3.本技术要求将仅供参考,最终技术要求应按照招标文件为准。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7.自接收招标文件日期至投标截至日期之间,下载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下载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年度社保五险参保人员不低于20人。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因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9.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工程施工项目)。 10.业绩要求:近1年内(截止到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之日),需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成功案例。 11.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身份证和近6个月内(截止到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之日)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仅限工程施工项目)。 12.造价人员证件有效,建委网站备案可查。 13.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六、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 1.若为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完整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3.以上材料须完整提供,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在领取时间之内未能提供材料、材料不全、材料内填写不完整、材料内容和印章签字不清晰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能领取招标文件,具体原因我公司不另行解释,不接受任何关于结果的质疑。 七: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9点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点00分。 2.领取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基地二路8号326室。 | |||
联系方式 | 八、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2.联系人电话:021-******** 3.联系人电子邮箱:yaowenyin@ameco.com.cn | |||
需公布的其它信息 | 九、声明: 我公司招标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Ameco官网(www.ameco.com.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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