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检修框架协议招标文件

年度检修框架协议招标文件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为加强公司外协检修管理,优化外协管理流程,提升检修规范化运作水平,合理控制外协费用,降低检修成本,本着“择优、集中、稳定、规范”的原则,引进专业化、正规化、实力强的大型外协单位3家,作为准入的外协单位进入公司外协检修网络资源平台,进行集中管理,保持长期检修合作关系,提高外协检修的安全性和质量。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现欢迎有兴趣的投选人前来参与投选。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外协结算依据:甲方将乙方提供的结算下浮7%(参照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项目合同结算下浮率),报第三方决算审计,已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外协检修单位按合同税率13%编制竣工结算书。另甲方提供水、电源,施工期间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一、 检修范围: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院内、瑞丰盐矿。

    二、准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3年(2021年6月至今)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现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有负责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中标资格。

    (9)投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选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选文件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选人承诺不分包、转包。(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三、投选文件递交:

    1、投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1:30(北京时间)

    2、投选文件现场递交接收地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会议室。投选文件快递方式邮寄地址(邮寄方式的以快递实际到达时间为准):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收件人:董工;收件人联系电话:151*****223 (注:如邮寄的,在包裹外包装面注明投标名称、电话联系方式等)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 投选人须知

    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及名称

    内 容

    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

    建设地点:江苏丰县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特别概况(适用于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公司年度检修。

    检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双方沟通后可以顺延。

    质量要求:100%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文件组成

    (1)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选人须知;

    (3)第三章:评选方法和评分细则;

    (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5)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第六章:投选文件格式;

    (7)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

    (8)第八章: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第九章:进场须知。

    4、投选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一、 检修范围: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院内、瑞丰盐矿。

    二、准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3年(2021年6月至今)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现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资质,且具有负责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中标资格。

    (9)投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选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选文件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选人承诺不分包、转包。(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招标人可以在投选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选人可以在投选截止时间前2日,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

    (2)投选人收到招标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后1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6、联合体投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勘踏现场。投选人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选人自行承担。

    8、投选预备会

    不召开

    9、投选文件组成

    (1)投选函真实性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投选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需胶印装订),电子文档1份(投选文件盖章后扫描,U盘存储)

    11、投选文件标记

    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标明工程名称和投选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2、投选截止时间

    截止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13、投选文件递交

    (1)地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2)投选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

    14、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3人组成

    15、评选方法

    资质审核

    16、是否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范围:由评选委员会判断是否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7、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人

    (1)中选候选人为4人;

    (2)中选人为3人。

    18、中选履约担保

    (1)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履约保证金:*****元整。

    投选人在投选文件中写明履约保证金数额(承诺书格式自拟盖公章)。中选人按投选文件中提供数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提交方式:电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选择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无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规模: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7招标方式: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8承包方式: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4 保密

    参与招标投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招标投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 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选人按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1.7.2 投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选人在编制投选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选人须知;

    (2)评选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投选文件格式;

    2.1.2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选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选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4投选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而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所造成的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选人自负。所有投选人对招标文件的表达不清,与法律、法规有出入、有失公正的条文、条款,所有投选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等资料3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盖公章)提出疑问,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接到书面提问后作出书面答疑。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选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将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选人,各修改通知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3.2为使投选人在编制投选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选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2.3.3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通知为准。

    2.3.4 投选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选文件

    3.1 投选文件的组成

    投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可供执行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1、《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情况照片;近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及丰县地区市场价;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 第 2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 (2019)178号)。

    2. 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

    3.3 投选有效期

    3.3.1 除投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选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选有效期内,投选人撤销或修改其投选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选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选人延长投选有效期。投选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选文件;投选人拒绝延长的,其投选失效。

    3.4投选文件的编制

    3.4.1投选文件应按第七章“投选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选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投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4.4 投选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选

    4.1 投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选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选人单位章。

    4.1.2 密封不严而造成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4.2 投选文件的递交

    4.2.1 投选人应在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投选文件。

    4.2.2 投选人递交投选文件的地点: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选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前,投选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选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选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选

    5.1 开选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和地点开选,请投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2 开选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选:

    (1)宣布开选纪律;

    (2)公布在投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投选文件的投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规定检查投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规定确定并宣布投选文件开选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选顺序当众开选,公布投选人名称、投选报价、质量、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选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选结束。

    6.评选

    6.1 评选委员会

    6.1.1 评选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

    6.1.2 评选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选人或投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选以及其他与招标投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选

    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选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选方式

    除授权评选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招标人可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

    7.2 中选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选人的投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章 评选方法和评分细则

    本次招标,采取累计积分法。评标委员会采取打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根据满足情况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并根据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详细评标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级资质得3分,二级资质得5分,一级资质得10分。

    2、投标人的业绩合同((2021年6月至今,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3、业绩合同总额满100万得1分,累积记分,满分10分。

    4、施工组织设计50分。

    A 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根据资质高低打分,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B 施工机具配置,能够满足检修需要,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C施工方案,要求安全、快速、高效,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D工期保证措施,响应24小时随叫随到,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E施工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分析预测及合理化建议,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5、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得5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6、资金财务无亏损的,得5分(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在完成评分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对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丧失中标资格的,则按规定顺延排名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项目合同

    发包方: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项目具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 工程名称: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院内。

    (三) 工程内容:甲方需乙方提供外协检修帮助,提前与乙方协调,乙方需保证检修工作的及时性(24小时随叫随到)。甲方提供水、电源,施工期间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合同工期

    合同起止日期: 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及保修范围、保修期:

    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合格。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等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其他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按建筑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价款结算:

    (一)甲方依据《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苏井盐股司〔2018〕78号)、《淮安片区外协检修管理实施细则》(苏井司发〔2022〕162号)、《淮安片区外协检修管理办法》(苏井司发〔2022〕161号)文件中计价原则及定价要求予以检修项目定价结算。

    (二)结算要求

    1、乙方在检修项目竣工后二十天内办理结算,结算书应含有检修单位、生产车间、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项目审批单、项目签证单、竣工验收单等资料 。竣工日期以检修计划完工日期为准。

    2、检修中的主材、备件原则上甲供,特殊情况下需要乙供且价格未经过审批的,按当地政府市场指导价结算。

    3、外协结算依据:甲方将乙方提供的结算书下浮7%,报第三方决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三)结算价:甲方依据审定价予以结算。

    五、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汇):

    项目结算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无息),如有质量问题,质保金暂不予支付,由乙方承担保修及扣除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后支付。以上付款,乙方均须先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13%增值税,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新税率执行)后甲方才能付款。

    六、工期延误:

    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工期顺延;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日违约金不低于1000元/天。延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上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索赔:

    (一)工期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二)若检修项目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为项目造价的20%(根据质量违约因素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情况由甲方决定)。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因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按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项目施工验收要求

    (一)检修项目由项甲方主体单位对乙方进行项目交底、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在检修项目实施过程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检修从业资格,年龄须在法定从业范围内;确需增加外协施工人员的,应履行报备手续,经甲方主体单位同意后实施。

    (三)检修项目中需停工待检的工序或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未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主体单位有权责成外协队伍无条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检修项目完工后,由甲方主体单位牵头组织质量验收。

    九、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及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一、补充条款

    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短期临时协议,直至新的年度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止。另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条款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外,应与本合同基本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若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合同订立地点: 江苏丰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协议编号: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苏安监〔2016〕146号)第八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制定。

    二、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项目开工前并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签订。

    三、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与合同保持一致,谁签合同同时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四、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五、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已将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承包给 (以下简称乙方)施工。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明确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环保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苏安监〔2016〕14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

    (二)项目地点与范围: 。

    (三)项目承包主要内容: 。

    (四)项目工期 。

    (五)甲方安全负责人: ,联系号码: ;

    甲方安全检查、监督人: ,联系号码: 。

    乙方安全负责人: ,联系号码: 。

    乙方安全检查、监督人: ,联系号码: 。

    第二条 安全、环保责任

    (一)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必要时提供本单位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项目规范标准,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3.在作业现场遇有危险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令乙方人员停止作业。

    4.多个承包企业或单位协同作业时,甲方有义务做好安全协调管理工作。

    5.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6.对项目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二)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提供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项目规范标准,按工程设计、项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4、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所承担的业务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承揽业务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负责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防护用品要三证齐全。

    6.乙方应开展作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相应的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在生产条件危及乙方从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直至撤离现场,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7. 乙方应参照甲方治安、交通等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期间不发生各类治安事件及交通事故。

    8.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9.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甲方环保责任。

    1.甲方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提倡节约,资源综合利用。

    2.甲方告知乙方相关的环保管理规定和要求。

    (四)乙方环保责任。

    1.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环保管理规定和要求。

    2.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危废,乙方按照环保要求自行合规收集、贮存和处置,标识及“三防”管控符合《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在厂区乱堆乱放;作业完成后,乙方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造成环境污染,不得擅自拆除用于防止污染的环保设施。

    3.乙方制定扬尘污染管控方案,确保无扬尘产生。

    4.乙方一切运输车辆必须确保完好,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不得在厂区内清扫车辆,乱扔垃圾,做好物料防外溢、撒落等管理工作。

    5.乙方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6.乙方排放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乙方机动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喇叭;乙方对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7.乙方禁止向施工现场周边水体排放、倾倒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废水。

    8.乙方的作业活动产生环境污染,甲方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并依据污染情况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 甲方有权停止协议,直至彻底整改完毕为止。对于严重污染环境, 情节特别恶劣者,甲方将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整改。

    9.因乙方环保管控失控原因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一)甲方是项目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项目款或者项目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费用,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三)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四)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必须为现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2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五)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项目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项目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以及与项目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同时,应当告知乙方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项目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名称和数量清单,技术交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中予以明确。

    (四)乙方应当制定项目施工方案。保证项目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项目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

    (五)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方备案。

    (六)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乙方、出租单位、相关方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七)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八)乙方应当明确其项目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高处作业人员和其他特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

    2.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3.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

    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2(《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中列明。

    第五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二)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项目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在项目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 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应当对乙方员工进行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工作。

    (二)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三)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环境管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

    第七条 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准备。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控设备设施和器材。

    2.乙方应当编制与项目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并配备项目必要的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控设备设施和器材。

    (二)事故报告。

    1.项目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

    2.项目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

    (三)事故救援。

    1.项目施工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

    2.项目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第八条 安全检查与考评

    (一)甲方应当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

    (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环保管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负责项目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和环保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项目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环保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在整个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和项目技术人员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承揽项目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五)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污染环境要求。

    (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遵守《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甲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擅自压缩项目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甲方违反项目计划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

    2.甲方未提供项目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

    3. 甲方不能保证与外包项目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

    4. 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

    5. 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6. 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三)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

    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项目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人员上岗作业的;

    3.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乙方现场安全环保管理不到位的;

    4.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5.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承包方在本协议签订5天内交纳:***** 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相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一份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技术交底记录文件

    一、甲方向乙方技术交底的相关情况

    (一)技术交底时间。

    (二)甲乙双方参加技术交底的负责人。

    (三)甲乙双方参加技术交底的其他参加人员。

    (四)技术交底方式。

    二、甲方提供乙方的图纸资料情况

    (一)提交日期。

    (二)图纸资料清单(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

    附件2

    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

    在整个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乙方负责保证以下安全管理与项目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的配备,其配备情况见表一、表二和表三。

    表一 乙方安全管理与项目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岗位

    持证情况/证号





















    表二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特种作业证

    特种作业证号





































    表三 乙方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设备设施名称

    型号规格

    编号

    安装位置

    数量





















    廉政合同

    为创建一支廉洁高效的管理团队,营造诚信公平的经营环境,建立轻松愉快的合作伙伴关系,有效预防业务往来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力和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他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礼金、有价证劵、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买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

    6、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以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发生受贿行为的,有受贿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先待岗,等候调查处理。一经查实,按瑞丰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党纪党规的按当纪党规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行贿行为的,瑞丰公司有权立即停止业务关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或损失由贵公司承担。无法立即终止业务关系的,处以行贿数额1000倍的违约金。如现无业务往来,瑞丰公司永久停止与其发生业务关系。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止。

    六、本合同作为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江苏省丰县北环路北68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
    第六章 投选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 选 文 件

    投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书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进场须知

    一、投选函

    1、根据已收到 年度检修框架协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选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自愿参加投选,按招标文件、合同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年度检修框架协议,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将派出 (姓名、证号)作为本年度检修的项目经理,并保证年度检修质量达到使用部门要求。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选文件在“投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选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选有可能中选,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本投选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5、我单位承诺本招标文件限定的投选时间不影响我们的正常投选。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选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递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致: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我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我单位投选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我单位不分包、转包。

    5、(项目名称)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选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机构

    岗位

    姓名

    职务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现场

    ……








    ……








    ……








    ……








    ……








    ……
















    人员配备表需与人员证件相符合

    七、资格审查资料

    (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审查”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进场须知

    进入公司现场施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请各投选单位注意,如因未符合以下要求,造成的无法进场施工或工期延误由中选单位负责。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合同(紧急抢修等特殊情况,合同暂未办理好,由主体单位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再由主体单位先填写安全培训联系单,交安全管理部先行培训,待合同签订后及时补充归档;如有合同,则由主体单位填写安全培训联系单,交安全管理部对施工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


    2

    安全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安全标准化证书等)。


    3

    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要求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最低120万/人、雇主责任险最低30万/人)。


    4

    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及承包商安全管理网络、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承包商针对本项目,对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


    5

    项目经理委托书、作业人员花名册(包括所有进场人员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信息登记表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使用的主要工器具清单及电气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如绝缘靴、安全带、高压验电笔等)。


    6

    安全管理协议。由项目施工方和项目主体方签订,并报公司审核盖合同章。


    7

    安全保证金缴纳凭证。要求施工单位到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按合同总金额根据危害程度,按1%~2%比例(或约定数额)开具安全保证金缴款单。然后到银行公对公将保证金转入瑞丰公司账户,再凭借交款回执和缴款单到财务部开具交款收据。将收据保存联交安全管理部。(安全保证金*****元)。或缴纳履约保证金。


    8

    项目施工安全方案。(含作业规程、危险源辨识、防范措施、及施工应急预案等方面内容)要求施工方案必须履行承包商内部审核、审批程序。


    9

    安全技术交底。主体单位结合施工现场作业安全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确认。


    10

    承包商提供相应安全资料经主体单位初审,安全管理部审核合格后,开展入厂前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发放临时作业许可证,交主体单位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


    11

    作业时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施工单位和主体单位日常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监管记录,工程结束后交安全管理部同意归档。


    备注:安全培训联系单由主体责任部门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初步审核后,出具安全培训联系单。安全培训联系单必须写明被培训单位名称、安全培训缘由、安全培训人数、安全培训人员名单。


标签: 检修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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