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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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互联网法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互联网法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8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一、选派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派出的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审计专业人员名单: 1.2020年1月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 2.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养较好、职业道德水平较高,学历或职称与审计、财政、会计、税务、经济及其他审计业务有关的专业资格人员。 3.熟悉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的法规、政策;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4.具备3年或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具有从事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或信息化审计项目经验。 二、选派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选派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采购单位召开的审前动员培训会。 2.选派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业务部门告知的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计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审计,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组长安排的审计任务。选派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报告采购单位。 3.选派工作人员不得将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外泄。若选派工作人员与被审计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的关系,应当在知晓上述关系后及时主动向采购单位提出回避。 4.选派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终止选派或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将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单位。不得将参与审计工作的相关审计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审计事项无关的方面。 5.选派工作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和规定。 (1)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省审计厅保密工作制度,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工作中所接触和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审计机关和审计对象及相关单位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严禁向被审计单位(部门)泄露审计信息。 (3)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单位制定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考勤纪律等相关规定。 (4)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部门)的监督。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审计我院2021-2023年信息化、采购和固定资产项目,具体如下: (1)信息化项目管理审计 ①检查信息化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②重点审计招投标管理、财务与资金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投运移交、资产管理。 ③其他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可研、项目立项、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咨询与监理、成本与造价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2)采购管理审计 ①检查采购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②重点审计招投标前准备环节、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及标底环节、开标、评标、定标环节、审查合同基本内容环节、审查项目实施合同环节、审查合同变更、履行、终止环节。 (3)固定资产管理审计 ①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②重点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管理、固定资产采购招投标、采购审批、采购需求管理、物资利用效率、转分包等情况。
审计年限:3年
审计需求(1)信息化项目管理审计①检查信息化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②重点审计招投标管理、财务与资金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投运移交、资产管理。③其他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可研、项目立项、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咨询与监理、成本与造价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2)采购管理审计①检查采购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②重点审计招投标前准备环节、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及标底环节、开标、评标、定标环节、审查合同基本内容环节、审查项目实施合同环节、审查合同变更、履行、终止环节。(3)固定资产管理审计①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②重点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管理、固定资产采购招投标、采购审批、采购需求管理、物资利用效率、转分包等情况。 1 82,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单位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供应商须做好参与人员的定期培训工作。
3 工作进度及验收1.供应商及派出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单位具体实施项目规定的时间,按进度要求完成。2.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及派出工作人员提交的审计成果(包括审计过程收集的原始资料、审计工作底稿等)进行审计工作验收。采购单位认为审计成果需要修改完善的,供应商及派出工作人员需及时予以配合直至确认合格。
4 后期跟进服务要求 :1.如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取得供应商资格,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已签订服务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服务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完成的服务成果进行复核并按相关办法对其服务进行评价,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的复核、评价工作。3.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4.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5.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3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广州互联网法院2021-2023年度信息化、采购和固定资产专项审计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先生 ********

采购单位: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4年0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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