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朱坝街道大刘城乡建设用地双减量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朱坝街道大刘城乡建设用地双减量施工招标公告

  一、 投标须知

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6年朱坝街道大刘城乡建设用地双减量项目

(2)工程地点:朱坝大刘村

(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工程内容:共8块地的土方工程,暂定总方量为61858立方米(含填沟塘、挖运废弃物、平田整地、挖运树根、新开渠、疏浚沟渠、建路土方) 及建筑物配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0 日历天(其中平田整地必须在20天内完成)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2、发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小型项目发包,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上公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发包文件的答疑、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发包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须是2016年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入库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10)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注册地在洪泽的企业须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在交易中心备案。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竣工通过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如无质量缺陷,一年后支付10%的质量保证金。

5、发包控制价:本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5201.66元

6、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签订合同前缴纳。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已按规定缴纳2016年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库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无需再单独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设定价格评分为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发包人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9 月 29 日至2016年 10 月 10 日。即日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缴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发包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10 月 11 日 9:00 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2、发包人:洪泽县朱坝街道办事处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联系人: 刘辉 联系电话:133*****345

2016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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