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管(审)〔2024〕1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YZ00-0202街区X30R1地块,东至鹿海园三里,南至亦庄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西至博兴八路,北至泰河一街(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地点为准)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59平方米,其中,改造现状教学楼建筑面积7255平方米(全部地上),新建建筑面积
*****.5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574.3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062.25平方米)。建筑最高点21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920.54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26.2米(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数据为准)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33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57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相对应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
联 系 人: 官晓丽 | 联 系 人: 黄轩 |
电 话: 010-******** | 电 话: 010-******** |
传 真: / | 传 真: 010-********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luyifang@cntcitc.com.cn |
日期: 2024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