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院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由中国电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搭建完成,自2016年至今由其提供租赁服务。使用稳定、畅通、安全,未发生异常情况,选用其他公司服务,需要重新铺设光缆链路、更换传输设备,将会增加资金成本、测试周期拖延。为保证专线数据传输和数据维护配套设施的唯一性、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的独特性和安全性,保证便民服务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精防重症上传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心理CT系统、远程会诊系统等业务稳定运行,本项目拟继续由中国电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提供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具体说明:

我院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由中国电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搭建完成,自2016年至今由其提供租赁服务。使用稳定、畅通、安全,未发生异常情况,选用其他公司服务,需要重新铺设光缆链路、更换传输设备,将会增加资金成本、测试周期拖延。为保证专线数据传输和数据维护配套设施的唯一性、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医疗业务互联网专线的独特性和安全性,保证便民服务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精防重症上传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心理CT系统、远程会诊系统等业务稳定运行,本项目不适宜更换供应商。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中国电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中国电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进行相关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6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30日 至2024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水路179号

联系方式:0411-********

标签: 互联网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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