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宜良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涉及土地利用及产能低下企业相关问题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宜良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涉及土地利用及产能低下企业相关问题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云南宜良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涉及土地利用及产能低下企业相关问题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由云南宜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宜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宜良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涉及土地利用及产能低下企业相关问题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
2.2项目编号:TPZB-KMYL-2024-093;
2.3项目地点:宜良县。
2.4服务要求:为盘活园区内僵尸企业、转型升级低效用地,根据国家和宜良县地方关于土地管理、招商引资、低效用地处置等法律规章,结合园区低效用地及产能低下企业情况,协助园区管理委员会对选定的三家具有代表性企业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梳理,出具调查分析报告,在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一地一策”“一企业一策”处置方案,协助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盘活低效用地、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招商引资目标。
2.5 服务内容:(一)法律尽职调查与法律分析:1.对国家、省市及宜良县地方关于土地管理、招商引资、企业整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和分析;2.对园区管理委员会选定的三家具有代表性的低效用地及产能低下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引资入园协议、企业投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判断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具体原因,确定被调查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3.针对三家具有代表性的低效用地及产能低下企业分别出具《法律尽职调查与法律分析报告》,一企业一份《法律尽职调查与法律分析报告》。
(二)制定“一地一策”“一企业一策”处置方案:1.根据国家和宜良县地方关于土地管理、招商引资、低效用地处置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指定企业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处置意见,依法依规制定“一地一策”“一企业一策”处置方案,协助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依法依规盘活低效用地、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针对指定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分别出具《低效用地及产能低下企业处置方案》最终服务内容以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约定具体条款为准。
2.6预算金额:10万元。
2.7资金来源:自筹。
2.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个月。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及要求,须服从云南宜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产生税务缴纳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尚未缴纳社保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响应申请人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宜良县乡鸭湖公园大道39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响应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包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时;
5.2递交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时;
6.2开标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宜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宜良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35*****11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良县乡鸭湖公园大道39号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5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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