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际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吉林省国际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ZKGSF(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国际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新航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国际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2项目编号:ZKGSF(ZB)-********。
2.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吉林省国际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包括电话通讯、多媒体网络系统等)。
2.5计划工期:2年。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招标。
设计包括:(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要求,据实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及组织各类专项审查、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2)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相关配套服务,提供合格的设计图纸报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提供相关部门需要的有关工作内容资料,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施工包括:(1)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采购包括:软件开发、软硬件采购、云平台、云存储、网络建设等工作。
2.7质量标准:(1)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3)设备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中施工单位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7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2023年(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2502室)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6)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2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3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逾期未递交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新航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融创上城一期28栋103室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39*****64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2502室
联系人:伍向平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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