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肉牛养殖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凤阳县肉牛养殖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4〕45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肉牛养殖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牧函〔2024〕633号)要求,拟在凤阳县区域开展肉牛养殖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现就该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肉牛冷配站点建设项目

(一)实施条件

基础设施: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屋顶防水处理,内墙不脱落粉尘,地面硬化平整易清洁,采光性好,保暖性强。分储精验精室、输精室、准备室等。总面积不低于75m2

(二)实施要求

根据目前我县人工冷配站点现状和能繁母牛存栏分布情况,建设肉牛冷配站点,并开展培训和服务,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冷配站点购买有关试验器材及耗材,不支持基建费用。其中输精保定架安装在冷配站点服务的肉牛养殖场,且能繁母牛存栏必须达到20头及以上,按照申报情况和能繁母牛存栏数量大小,在全县范围内安装30个输精保定架。财政资金配套的试验设施装备等固定资产归县农业农村局所有,冷配站点具有使用权。冷配站点每年开展肉牛繁育技术培训和服务不低于两次。

(三)申请表:见附件1。

二、支持推广队伍建设项目

(一)特聘动物繁配员项目

1.申报条件:在本县辖区开展肉牛人工授精服务的本县居民。

2.补助标准:动物繁配员推广使用我县申领的良种牛精液,在凤阳县辖区每配种一头母牛,且没有返情的,经县畜牧部门现场检查或电话抽查核实后,按每头配种50元给予动物繁配员补助。

3.申请表:见附件2。

(二)使用皖东牛精液开展皖东牛繁育项目

1.申报条件:动物繁配员使用皖东牛精液细管,成功配怀一头皖东牛的养殖场(户)。

2.补助标准:成功配怀一头皖东牛,给予皖东牛养殖场(户)1000元补助

3.申请表:见附件3。

三、开展肉牛养殖技术服务帮扶养殖场

(一)实施条件

必须是年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牛场,且有畜牧兽医技术方面需求的养殖场。

四、智慧牧场建设项目

(一)实施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近2年来新(改、扩)建的规模牛场。

(二)申请表:见附件4。

五、申报要求

(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550-*******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2024年凤阳县肉牛冷配站点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件2: 2024年特聘动物繁配员项目申请表

附件3:2024年使用皖东牛精液开展皖东牛繁育项目申请表

附件4: 2024年凤阳县智慧牧场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件1.xlsx

附件2.xlsx

附件3.xlsx

附件4.xlsx

标签: 技术服务 体系建设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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