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怡康家园晏公新村服务站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板桥镇怡康家园晏公新村服务站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板桥镇怡康家园晏公新村服务站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板桥镇怡康家园晏公新村服务站运营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邀请名单如下:
1.安溪县阳光社工服务中心
2.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航社工服务中心
3.凤阳县禾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板桥镇怡康家园晏公新村服务站运营项目
2、项目概况:服务内容:(1)日常管理: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日间照料与活动的安排、会员康复、保健服务管理;(2)生活能力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3)开展文体康娱活动:举办季度生日会、举办重大节日庆祝会、开展日常文体娱乐活动:结合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兴趣和自身情况,开展手工、防诈骗知识、卡拉0K、舞蹈等娱乐活动;(4)开展康复训练服:.监督服药、康复训练、开展专业康复知识讲座、个性化服务;(5)开展辅助性就业支持服务:开展庇护性劳动、宣传助残政策、联合公益组织开展助残服务;(6)开展心理调适及疏导服务:个案服务、心理讲座和沙龙。
3、服务期:一年
4、预算价:******.00元;最高投标限价:******.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项目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凭合同原件、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分三期付款。甲方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甲方在项目正式启动并运营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甲方在项目正式启动并运营满一年后,根据年终评估结果等级支付尾款,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扣除中标价的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领取交易文件方法:以邮件形式将邀请函发送到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013
代理机构: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婷婷
联系电话:158*****707
2024年9月29日
标签: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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