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跟踪审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跟踪审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ASHF-16-TGC02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卢艳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采购主要内容:
? ①标段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土地开发高铁站前广场项目结算审计及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一号道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一项;②标段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片区安置房(住宅楼)建设项目及开二、三号道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一项采购预算:450万元(标段一:200万元、标段二:250万元)(最终审计结算费用以工程建设实际投资金额按照黔价房(2012)86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及实际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投标保证金:(标段一:40000元;标段二:50000元) (2)采购数量:1套 (3)采购预算:4,5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5)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最近三月内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被授权代表须是上述花名册内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投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证明。);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9)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相关证明材料。(注:①以上报名资料开标时须提供1-9项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提供1-9项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供应商须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anshun.gov.cn/】进行投标报名;③投标保证金请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1:00分前凭已缴纳报名费的随机码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户打入保证金指定账号(以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经确认为准);④网上报名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代理公司】,****-********【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特殊资格要求
?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9-30 10:00:00至2016-10-20 16: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anshun.gov.cn/】进行投标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10-27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10-27 09:30:00 12、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9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9-30 10:00:00至2016-10-26 11: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非现金缴纳 (4)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帐 ?号:132*****9070(保证金账号)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 联系地址: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 周盛宇 联系电话: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若所投产品达到以下要求的,可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1)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安顺市龙泉路银城大厦13-7座 项目联系人: 卢艳 联系电话: ****-********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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