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改建经都一路、新建经都六路
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改建经都一路、新建经都六路
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改建经都一路、新建经都六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改建经都一路、新建经都六路)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11-******-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海宁市杰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改建经都一路、新建经都六路)(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169.82万元,工程概算1838.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838.37万元,建设规模:改建经都一路,用地面积3566平方米,道路北起和谐新村,南至经丰大道,道路长度344米,道路宽度10米,道路横断面布置为:5米机非混合道+5米机非混合道,道路路基采用宕渣填筑,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建设绿化等附属设施;新建经都六路,用地面积747平方米,利用园区存量建设用地,东起经都一路,西至已建经都六路,道路长度83米,道路宽度9米,道路横断面布置为:4.5米机非混合道+4.5米机非混合道,道路路基采用宕渣填筑,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建设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海宁市经编园区。
2.2招标范围:改建经都一路,用地面积3566平方米,道路北起和谐新村,南至经丰大道,道路长度344米,道路宽度10米,道路横断面布置为:5米机非混合道+5米机非混合道,道路路基采用宕渣填筑,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建设绿化等附属设施;新建经都六路,用地面积747平方米,利用园区存量建设用地,东起经都一路,西至已建经都六路,道路长度83米,道路宽度9米,道路横断面布置为:4.5米机非混合道+4.5米机非混合道,道路路基采用宕渣填筑,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建设绿化等附属设施,招标标准预算价58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1-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2021年1月1日指的是合同签订日期,无签订日期的视为无效合同)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4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以上可三选一)和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能证明内容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2021年1月1日指的是合同签订日期,无签订日期的视为无效合同)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4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以上可三选一)和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能证明内容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22日 1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2 10: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邮箱: | 邮箱: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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