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招标公告

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招标公告


澄城县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澄城县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已由陕西省水利厅、财政厅以陕水规计发[2016]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和地方配套资金,总投资600万元。招标人为澄城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

Ⅰ标项:尧头水保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7km2,其中:营造水保乔木林69.21hm2,灌木林6.57hm2,栽植经果林92.10hm2,实施封育治理139.12hm2,修筑封禁围栏1.15km,宣传牌1个,补植油松11700株,修筑沟头防护0.3km,道路绿化3.65km,新修生产道路1.0km。

Ⅱ标项:寺前镇吴坡水保治理二期工程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4.07km2,其中:营造水保林93.90hm2,栽植经果林121.06hm2,实施封育治理192.04hm2,修筑封禁围栏0.824km,补植油松1.20万株,修筑生态护坡15830m2,生态护埂10.0km,配设示范园区导示系统。

Ⅲ标项:庄头镇里庄村涝池工程1座。

Ⅳ标项:尧头镇尧头村涝池工程l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水利企业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6年10月15~19日(含节假日)每日8:00~12:00, 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考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城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澄城县宝塔路东段

联系人:惠秦鹏 电话:****-*******

代理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人:邱晓艳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偿 水土保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