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二次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二次
第一章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线路租用)](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线路租用)](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府前路幸福家园5S—1—2 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CG
项目名称: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线路租用)](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元)
最高限价: ******.00 (元)
采购需求: 28个监控点位专线租用12个月,监控点位20M(均包含电费运营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数量: 1家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自行踏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为电信运营商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由于电信作为特殊行业,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由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所投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 或“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 最高不超过2分。(注:此项加分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明确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注:此项加分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10 月 0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府前路幸福家园5S—1—2
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供应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
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00 (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府前路幸福家园5S—1—2)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府前路幸福家园5S—1—2)
六、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tb.guizhou.gov.cn/)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为一次性包干价:5300.00元(大写:伍仟叁佰元整),由中标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平安西路1号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府前路幸福家园5S—1—2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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