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光伏组件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年光伏组件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光伏组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B-SYJTZTKJ-0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光伏组件公开招标已列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拟招标光伏组件共500MW,主要满足招标人长三角、珠三角、南网五省等区域光伏项目建设需求。招标采购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采购容量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为准

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承诺各规格型号实际采购容量与预估量一致。如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与项目前期手续等原因,导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未能完成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保留光伏项目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2.2 服务期:约2年时间,具体实施以500兆瓦招标容量实施满为止。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序号

标段

招标设备名称

功率要求(Wp)

招标容量(MWp)

1

标段一

N型单面/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

585Wp及以上

500

2.4 交货地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具体时间、批次、型号及数量以招标人签发的采购订单或指定邮箱出具的发货指令为准。

2.5 交货要求:根据各区域实际需要供货,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签发的采购订单或指定邮箱出具的发货指令为准,从下达书面通知之日算起,交货期不得超过1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所投单晶硅光伏组件必须通过国内认证机构(CQC或CGC)或国际认证机构(TUV或UL或VDE)的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拟投标设备的相关认证,并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制造商已参与投标的,该制造商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若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均被否决。每个投标人仅提供一个品牌。

3.2 投标人财务应满足以下条件:近三年不出现连续两年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年度审计报告,且内容完整。)

3.3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400MW及以上国内供货合同业绩,其中单个合同业绩容量不低于50MW(如为框架采购形式的项目,还需提供可以体现实际供货业绩的第二阶段成交的合同业绩,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a.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b.购买方盖章的履约完成证明文件的复制件(见附录3格式,应与合同签订方对应),a、b两者缺一不可,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备数量(或总容量)、规格型号、合同盖章及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购买方需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等用户,组件厂家之间签署的代工协议业绩不予认可,母公司业绩不能替代表子公司业绩(供货业绩须为本次投标品牌的供货业绩)。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多个投标人为同一个法人的,所有该法人的投标文件均被否决;如多个投标人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均为同一集团下的不同法人单位,则投标人必须持有具有管理关系的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资格书,否则具有相关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5 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0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0月0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10月11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手机号码:133*****529)。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1号楼5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 59 号东杭大厦11 F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标人徐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王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年09月30

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光伏组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B-SYJTZTKJ-0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光伏组件公开招标已列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拟招标光伏组件共500MW,主要满足招标人长三角、珠三角、南网五省等区域光伏项目建设需求。招标采购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采购容量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为准

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承诺各规格型号实际采购容量与预估量一致。如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与项目前期手续等原因,导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未能完成预估授标容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保留光伏项目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2.2 服务期:约2年时间,具体实施以500兆瓦招标容量实施满为止。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序号

标段

招标设备名称

功率要求(Wp)

招标容量(MWp)

1

标段一

N型单面/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

585Wp及以上

500

2.4 交货地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具体时间、批次、型号及数量以招标人签发的采购订单或指定邮箱出具的发货指令为准。

2.5 交货要求:根据各区域实际需要供货,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签发的采购订单或指定邮箱出具的发货指令为准,从下达书面通知之日算起,交货期不得超过1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所投单晶硅光伏组件必须通过国内认证机构(CQC或CGC)或国际认证机构(TUV或UL或VDE)的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拟投标设备的相关认证,并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制造商已参与投标的,该制造商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若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均被否决。每个投标人仅提供一个品牌。

3.2 投标人财务应满足以下条件:近三年不出现连续两年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年度审计报告,且内容完整。)

3.3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400MW及以上国内供货合同业绩,其中单个合同业绩容量不低于50MW(如为框架采购形式的项目,还需提供可以体现实际供货业绩的第二阶段成交的合同业绩,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a.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b.购买方盖章的履约完成证明文件的复制件(见附录3格式,应与合同签订方对应),a、b两者缺一不可,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备数量(或总容量)、规格型号、合同盖章及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购买方需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等用户,组件厂家之间签署的代工协议业绩不予认可,母公司业绩不能替代表子公司业绩(供货业绩须为本次投标品牌的供货业绩)。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多个投标人为同一个法人的,所有该法人的投标文件均被否决;如多个投标人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均为同一集团下的不同法人单位,则投标人必须持有具有管理关系的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资格书,否则具有相关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5 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0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0月0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10月11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手机号码:133*****529)。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1号楼5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 59 号东杭大厦11 F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标人徐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王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年09月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组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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