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大学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显微镜

采购单位 南京大学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5: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14:30
开标地点 本项目拟远程异地开标,具体流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异地开标附件。
预算金额 ¥2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5-********
采购单位 南京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老师,02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025-********************************

项目概况

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STCC**********

项目名称: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对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经财政主管部门报备准予采购进口产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进口货物以外贸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方式:线上下载。 1)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139*****623); 2)注册成功后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并支付标书工本费500.00元,售后不退; 3)点击屏幕左侧“正在执行项目”,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 4)制作《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自拟),要求word可编辑版,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手机、邮箱、参与项目名称及编号、增值税开票资料和发票邮寄地址,并发送至邮箱wanghui@jitc.cn。 提醒: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领取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投标人将不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拟远程异地开标,具体流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异地开标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进口产品不含依法免征的进口环节税,但包含贸易战加征关税等依法征收的税费)

最高限价:人民币210.00万元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的有效复印件;

需提供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必须包含此条内容);

若投标人是进口设备代理商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另外还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需提供响应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可提供如下任意材料之一即可: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2)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含南京市)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区域代理商和投标人公章)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但区域代理商为南京公司的,本项目不接受转授权;

(4)投标人取得的产品制造商代理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

注:若同一品牌的货物由不同代理商持上述四种授权文件之一参与投标,视为一家投标人投标。评审时,取其中排序最先的为有效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商务及技术分数得分高的排名优先。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包含此条内容,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名单内(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包含此条内容,加盖公章)。

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大学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            

联系方式: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025-********

 

标签: 激光扫描共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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