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住房发展规划及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编制服务

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住房发展规划及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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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住房发展规划及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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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5: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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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9天8小时7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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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在“十四五”规划即将完成之际,为了配合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组织编制《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含《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课题研究》、《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含《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和《玉溪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玉溪市“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2021-2035年)修编》三个专项规划。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以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服务期限:(1)《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含《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课题研究》、《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4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阶段成果稿;后续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指标情况,与全省、全市“十五五”规划协同,及时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的规划成果,形成审议稿并通过玉溪市人民政府同意。(2) 《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含《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和《玉溪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指标情况,与全省、全市“十五五”规划协同,及时提交最终的规划成果;《玉溪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阶段成果稿。(3)《玉溪市“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2021-2035年)修编》配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提交修编成果。
服务地点:玉溪市行政辖区范围(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服务内容

(一)规划范围
玉溪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6县2区1市,以玉溪市中心城区为重点。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含《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课题研究》、《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与全市“十五五”规划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规划文件相衔接,结合玉溪市及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及其成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之处;(2)遵循《玉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梳理住建部门5年需重点落实的工作;(3)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与政策,结合住建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十五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区域协调,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规划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事业在“十五五”期间各类专项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是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期限为2026至2030年,展望至2040年。
规划编制周期: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阶段成果稿,后续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指标情况,与全省、全市“十五五”规划协同,及时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的规划成果,形成审议稿并通过玉溪市人民政府同意。
2、《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含《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和《玉溪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遵循国家关于住房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及《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分析住房发展存着的问题与趋势,因城施策,编制《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和《玉溪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指导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使规划更具可操作性。规划主要内容包括:(1)对“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及其成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之处;(2)梳理住房发展趋势;(3)制定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布局等;(4)“十五五”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5)保障措施。规划期限为2026至2030年,展望至2040年。
规划编制周期: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指标情况,与全省、全市“十五五”规划协同,及时提交最终的规划成果;《玉溪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阶段成果稿。
3、《玉溪市“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2021-2035年)修编》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玉溪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协同,根据城乡发展态势、城镇化进程、人口增长及其空间分布、规范标准的变化等,对《玉溪市“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2021-2035年)调整》进行修编,使规划更具落地性与可操作性,更好地补齐“一水两污”设施建设短板。修编主要内容包括:(1)城乡生活供水设施体系,含供水水源建设、水厂管网建设、运营管理体制三项内容;(2)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体系,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营管理体制三项内容;(3)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含垃圾收运体系、终端处理系统、运营管理体制三项内容。规划期限为2026至2030年,展望至2040年。
规划编制周期:配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提交的规划修编成果。
三、保密要求
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除委托方外不可向第三方提供,若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服务单位承担。
展开

服务周期:8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谈判时间:2024-10-10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行政辖区范围(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0-10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8:27

采购编号:YNYXC********Z202*****845

采购单位: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2、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告来源:https://cg.zbj.com/newdetailsDemand?id=a*****cd0d5a4ef7b7d27e8fdbc132ae
,玉溪市,玉溪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发展规划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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