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设备招标公告
泸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设备询价采购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泸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受泸水县人民法院委托,泸水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采购人所需的办公、办案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泸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设备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LSCG2016-XJ06
三、采购人:泸水县人民法院 (地址:泸水县六库镇)
四、采购代理机构:泸水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产品及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六、政府采购预算:大写:贰拾肆万贰仟元整(¥242000.00元)
七、交货期:10日历天
八、交货地点:六库(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报名供货商必须是在云南省内的常设售后服务或办事机构的登记证明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能提供知名品牌且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唯一授权,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要求提供近三年内类似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复印件;
(5)近3年(2013-2015)内的财务审计报告;
(6)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司企业法人或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现场验证
询价会议现场进行资质证照原件审查,凡资质证照原件审查未通过者,当场取消其报价资格。资质证照原件审查时各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三证合一)
(2)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5)报名保证金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现场无法提供的,均视为资质证照原件审查未通过,不能参加询价会议。
十一、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29日至2016年10 月8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在泸水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理窗口(怒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材料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泸水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存档)。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4日上午09:00 止。
十三、询价会议时间: 2016年10月14日上午09:00时。
十四、询价会议地点: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五、保证金缴纳:
1、报名保证金的形式:(1)电汇;(2)网银(不接受现金)。
2、报名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3、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报名截止之日前,提交到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 1756 1370 5100 1756
联系人:石明芬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缴纳报名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2.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报名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若分标段招标的,还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名称;
3.报名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相应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至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12室)提取保证金发票(原件提交到开标现场;复印件装入报名文件中)。
十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泸水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丰贵雪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泸水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李泰晓
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2016 年 9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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