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蛟河市漂河镇、白石山镇屋顶光伏项目和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照明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蛟河市漂河镇、白石山镇屋顶光伏项目和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照明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蛟河市漂河镇、白石山镇屋顶光伏项目和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照明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蛟河市乡村振兴局
行政区域 蛟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华侨城1号综合楼C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华侨城1号综合楼C座)。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 0432-********
采购单位 蛟河市乡村振兴局
采购单位地址 蛟河市蛟河大街1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迪 0432-********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丰东路1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丽萍 0432-********

项目概况

2024年蛟河市漂河镇、白石山镇屋顶光伏项目和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照明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华侨城1号综合楼C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Y-GC*******

项目名称:2024年蛟河市漂河镇、白石山镇屋顶光伏项目和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照明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蛟河市漂河镇、白石山镇屋顶光伏项目和2024年千村美丽基础照明设施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5)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报名;(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9)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华侨城1号综合楼C座)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华侨城1号综合楼C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华侨城1号综合楼C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6) 企业资质证书;(7)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8)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截图。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4、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蛟河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蛟河市蛟河大街19-6号        

联系方式:王迪 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丰东路186号            

联系方式:赵丽萍 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萍

电 话:  0432-********

 

标签: 屋顶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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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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