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对外公开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对外公开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通过下属公司公开处置以下所述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情况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所在地

债权资产

(本金)

单位

主要担保措施

(具体以相关法律文件约定及法律规定为准)

1

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2,750,000,000

元人民币

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保证担保、其他增信措施

2

Angel Smooth Limited(宏博有限公司)

香港

350,000,000

元港币

股权质押、保证担保、其他增信措施

表二:股权资产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所在地

数量

单位

资产状况

1

天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9.9%股权

/

天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在石家庄、天津及承德等城市发展住宅及工业物业。天山发展总部设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目前该公司已从香港交易所退市,处于清盘中。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了解有关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i.com查询,或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资产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条件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潘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3987 2830

电子邮件:pansiyi@coamci.com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36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 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55-3683 3229(我司纪检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年。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河北,石家庄市,广东,深圳市,石家庄,承德,天津,深圳,0755-,08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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