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主流媒体开展对外宣传比选公告
委托第三方主流媒体开展对外宣传比选公告
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委托第三方主流媒体开展对外宣传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办拟委托第三方主流媒体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凝聚建强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广泛共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讲好成都口岸物流故事,我办拟委托专业宣传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我办对外宣传工作,为持续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项目内容
根据重大时间节点宣传需要,结合我办重点工作及工作亮点,于2024年12月前有序适时推出不少于三期(次)主题宣传,形成紧贴全市中心工作有重点、有亮点的宣传格局,全方位、多维度展示市口岸物流办工作成果和成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题内容:
主题一:建强国际门户枢纽,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主题二:拓展低空物流场景,抢抓低空经济新机遇
主题三:牢牵项目“牛鼻子”,推动物流业建圈强链
三、服务时间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价格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不含),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五、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承接项目申请书;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注:1.各报名单位应于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工作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成都市高新区北二路17号14楼14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比选文件(见附件),并按照要求自行准备比选文件。
七、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响应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八、递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比选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3份响应文件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另行组织比选。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比选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号,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第一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
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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