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MG-MY-GK-********
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移动护理PDA自助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网络设备 | 1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4,000.00 | - |
1-2 | 其他终端设备 | 1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
合同包2(OA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1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护理PDA自助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OA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 2024年10月01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无
名称: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
联系方式:0471-*******
名称:内蒙古茂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生创业园区12号楼5楼501-504室
联系方式:0471-*******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471-*******
内蒙古茂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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