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竞价单招标公告
竞价公告-竞价单招标公告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30,000吨
3. 交货地点: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韩二煤场
4. 交货日期:2024-10-02 至 2024-10-16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结果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无争议货物的全部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10-01 14:39:49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000 | <2,5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2.5 | ≥3.5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15-50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50 | |
全水分(Mt) | % | <12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一)合同价格执行一票、到厂验收。合同价格=煤价。
1.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
(1)基准价格(含增值税):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增值税的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煤种 |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 热值基准价格 (元/[(千卡/千克)×吨]) | 加权方式 | 基准价格公式 |
≥4000 | 合同周期 | 固定单价 |
(2)质量调整价(含增值税):
①热值指标(含增值税)指标以本合同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 变化区间 (千卡/千克) | 价格增减额 (元/[(千卡/千克)×吨]) | 增减基准 (千卡/千克)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质量调整价用S表示) |
热值 | (3900-4000) | 1-100 | -0.0010 | 4000 | 合同周期 | S=价格增减额 | |
热值 | (3800-3900) | 1-100 | -0.0030 | 4000 | 合同周期 | S=价格增减额 | |
热值 | (3700-3800) | 1-100 | -0.0060 | 4000 | 单批次 | S=价格增减额 | |
热值 | (3600-3700) | 1-100 | -0.0090 | 4000 | 单批次 | S=价格增减额 | |
热值 | (3500-3600) | 1-100 | -0.0120 | 4000 | 单批次 | S=价格增减额 |
单批次热值在3800千卡/千克及以上时按合同周期加权结算;单批次热值小于3800千卡/千克时按单批次热值结算。单批次热值在3500千卡/千克以下时,以3500千卡/千克对应元/[(千卡/千克)×吨]为基准,热值每降低1-100千卡/千克区间,按0.0030元/[(千卡/千克)×吨]扣减结算价。
②硫分/水分等(含增值税)指标以本合同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 变化幅度 (%)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质量调整价用S表示) |
干燥基硫分 | (2.5-100) | 0.01 | 0.5 | 2.5 | 单批次/合同周期 | S=(增减基准-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
全水 | >12 | 0.01 | 0.02 | 12 | 单批次/合同周期 | S=(增减基准-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3)数量调整价(含增值税):
以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总到货率(%) | 数量调整价公式 (数量调整价用P表示) | 说明 |
到货率超过120 | 无 | 按议价煤采购流程签订合同 |
到货率超过110且未超过120 | P=不调整 | 按本合同价格续签补充协议 |
90≤总到货率≤110 | P=不调整 | 符合合同要求 |
总到货率<90 | P=(总结算量-合同量)×15 | 按合同未供应量乘以15元/吨(含增值税)扣款 |
(二)本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固定单价,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买方做任何调整。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1解决:方式1 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解楠
3. 联系电话:091*****368
八、备注
1、禁止报价ip地址一致;2、报价单位至少为2家或以上,否则报价作废;3、当最优供应商申报数量不能满足竞价公告数量时,按照供应商竞价评定的排序,按照最优供应商成交价格,依次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如仍有缺口,可以按次优供应商报价依次与各供应商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以此类推。4、需缴纳10万元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对公账户):单位名称: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韩城市支行账号:260*****090********税号:916*****294******T地址:陕西省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电话:0913-*******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40****** 大额支付行号:103*****7111 税务登记号:********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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