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工厂钢结构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校办工厂钢结构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办工厂钢结构拆除工程已由苍南县教育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以料代工补价的方式公开招标竞选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以料代工补价约 4.5万元;招标范围详见相关资料。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7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特殊教育学校内。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cncn.gov.cn/col/col**********/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9;30,地点为苍南县教育局一幢107开标室(灵溪镇渎浦社区横浦村灵溪镇第十中学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2点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下午5点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39*****088
招标代理: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577-********,138*****662
苍南县特殊教育学校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标签: 钢结构拆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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