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绍兴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绍兴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HCG-2024-N0237

项目名称:绍兴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articleId=3BL+6VmEHaTCt5b9GUQqXg==&utm=web-micro-app-back-front.6da*****.0.0.5b00d1d0561f11efbe94f549e1b6fcf5,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articleId=3BL+6VmEHaTCt5b9GUQqXg==&utm=web-micro-app-back-front.6da*****.0.0.5b00d1d0561f11efbe94f549e1b6fcf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梅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991

质疑联系人:罗瑜萍

质疑联系方式:159*****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佳囡、赵国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270

质疑联系人:杨华英

质疑联系方式:188*****73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0575-********

联 系 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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