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河道防洪及相关工程二标段招标
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河道防洪及相关工程二标段招标
【发稿时间 :2024-09-29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 GC211*****240004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11 16:30:00 |
开标时间: | 2024-10-2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河道防洪及相关工程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盘山羊圈子镇旱田改水田及水利防洪工程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盘县行备(2024)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盘山县瑞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盘山县羊圈子镇三家子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第二部分为盘山县水利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部分为农用地提质改造工程。1、盘山县羊圈子镇三家子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1)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650.84公顷(9762.60亩),扣除各类不动工面积5.09公顷(76.39亩),建设规模645.75公顷(9686.21亩)。(2)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645.75公顷(9686.21亩),盐田深松翻耕3.36公顷(50.34亩),土地翻耕598.75公顷(8981.21亩),施加有机肥总量2694.36吨每年。
2、盘山县水利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盘山县绕阳河防洪工程:治理范围为绕阳河干流左岸盘锦市段中盘山县段,上游起始于张家西排灌站,下游终止于曙光中心闸站,治理河长17.03千米,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2)盘山县水系防洪工程:河道连通水系工程30.70千米;环村水系连通工程17.52千米;河道清障及清淤总长74.00千米;生态护岸治理长度103.30千米,工程护岸治理长度22.22千米等。(3)盘山县太平河防洪工程:治理河道总长30.40千米,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新建固脚工程2段,总长7.60千米;新建生态护岸2段,总长15.20千米。(4)盘山县鸭子河治理工程: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鸭子河东支两岸堤防加固,左岸堤长7.10千米,右岸堤长7.10千米,共计14.20千米等。
3、农用地提质改造工程(1)建设规模:农用地提质改造8400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支渠铺设模袋混凝土衬砌6条,总长度2.40千米;末级渠道铺设暗管189条,总长度43.26千米;新建分水闸5座,圆管涵6座,方涵6座:拆除重建渡槽1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砂石路1条,长度0.45千米。(4)土壤培肥工程:项目区8400亩全面积实施,采用机械深耕进行土壤培肥。
2.2建设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
2.3招标范围:盘山县绕阳河防洪工程、盘山县太平河防洪工程、盘山县鸭子河治理工程、农用地提质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兼投兼中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2024年10月28日竣工时间2025年6月28日,总工期243天 。
2.7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2.7.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80 万元(人民币)。
2.7.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4 年10月21日16时30分前完成交纳。
2.7.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7.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其他:(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133********/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网站名称和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网址: http://202.97.171.175/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分。
6.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 http://202.97.171.175/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
8.1(A)招标人定于 2024年10月12日上午9::00 (具体时间)在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成家园B座四单元2401 (招标答疑会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交通工具 自备 ,食宿自理,请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盘山县水利局 ,办公电话130*****335 。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盘山县瑞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187*****222
传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言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427-*******
传真: /
电子邮件: lnyszb0624@163.com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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