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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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2024年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10-08 至 2024-10-12
撰写单位: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乐
(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2024年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2024年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2024年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94,700.00
最高限价(元):3,394,700
采购需求:

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2024年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项目,本项目主要为综合楼外墙砖维修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部分建筑外墙并重新砌筑;拆除墙体部分的外窗全部换新;原女儿墙拆除新建,在女儿墙拆除过程中破坏的防水层需进行防水层修复等内容;本项目仅包含校园内综合楼外饰面、女儿墙等部分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6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供应商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磋商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网上开标,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本项目开标会议号为:693 756 640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签字盖章),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iaoningsihai1984@163.com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第二十四中学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313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1-2层8号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liaoningsihai1984@163.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 72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健
电 话: 139*****2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外墙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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