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数字资产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资产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 JSZC-******-JZCG-G2024-014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40
项目名称:数字资产一体化管理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采购需求:
数据采集 | 项目信息同步 | |
应用系统信息同步 | ||
流量数据同步 | ||
资源使用率同步 | ||
部门信息同步 | ||
应用系统数据交换信息同步 | ||
质效评价体系 | 项目质效报告 | 部门报告 |
访问量专题报告 | ||
Cpu专题报告 | ||
内存专题报告 | ||
磁盘专题报告 | ||
质效评价 | 质效评价报告生成 | |
接口服务 | 项目指标数据输出服务 | |
项目工单信息输出服务 | ||
数字资产监测 | 资源管理系统 | 基础配置管理功能 |
业务配置管理功能 | ||
CI属性自定义功能 | ||
日志采集与管理平台 | 日志采集接入与纳管 | |
日志监控策略配置 | ||
日志分析仪表盘配置 | ||
日志解析 | ||
日志监控告警 | ||
资产数据分析与报表 | 应用访问情况分析 | |
系统登陆访问分析 | ||
业务自定义数据查询 | ||
数据资产录入 | ||
大屏展示 | 实时收集汇总昆山市下辖各单位及区镇的系统数据并以大屏形式展示,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主机的数量统计与分布状态 | |
项目管理 | 项目全生命周期 | 项目查询 |
项目信息 | ||
建设材料 | ||
项目验收 | ||
项目进度 | ||
资源需求 | 资源需求上报 | |
资源信息汇总 | ||
资源工单 | ||
工单管理 | 工单申请 | |
工单审批 | ||
资金管理 | 项目合同管理 | |
资金支付管理 | ||
变更管理 | 项目部门变更 | |
项目部门批量变更 | ||
项目名称变更 | ||
历史项目申请 | 历史项目上报 | |
历史项目审批 | ||
底座单点登录 | 底座单点登录 | |
小型项目管理 | 小型项目备案 | 项目上报 |
项目备案 | ||
小型项目验收 | 小型项目验收 | |
资产管理 | 数字资产 | 项目清单 |
系统清单 | ||
一项一档 | ||
数字资产核查 | ||
统计分析 | 项目看板展示 | |
项目纬度分析 | ||
应用系统纬度分析 | ||
系统管理 | 用户管理 | |
角色管理 | ||
权限管理 | ||
部门管理 | ||
定时任务管理 | ||
日志管理 | ||
资源需求(由采购人提供) | 国产数据库一套 | |
国产中间件应用服务器一套 | ||
国产中间件分布式缓存一套 |
详见建设方案和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研发、现场培训和安装调试工作,系统达到可用状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2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0-2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950;QQ:**********、**********、*********。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
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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