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2024年度96110通讯费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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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2024年度*****通讯费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4-A-1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项目概况
2024年度*****通讯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P-2024-A-1016
项目名称:2024年度*****通讯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万元
最高限价:12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4 124 基础电信服务 通讯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括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提供证书扫描件(若证书有附页需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若法人组织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法人组织出具的授权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到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302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3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会302
联系方式:189*****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阳
电 话:189*****066

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标签: 侦查 刑事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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