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办事处:2024年浏阳河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办事处:2024年浏阳河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普工

工日

900

200

******

2

技工

工日

200

260

*****

水电氧割高空

3

电镐

台班

50

300

*****

4

氧割设备

台班

40

200

8000

5

焊机

台班

20

300

6000

6

柴油风炮机

台班

30

800

*****

7

手工风炮机

台班

40

200

8000

8

厢式货车1吨

台班

50

480

*****

9

6吨吊车

台班

3

1000

3000

10

10吨吊车

台班

5

1400

7000

11

12吨吊车

台班

5

1600

8000

12

20吨吊车

台班

9

1900

*****

13

25吨吊车

台班

5

2200

*****

14

80吨吊车

台班

5

6000

*****

15

环卫车

台班

80

400

*****

16

2.5吨货车

台班

50

480

*****

17

5吨货车

台班

40

600

*****

18

8吨货车

台班

10

800

8000

19

10吨货车

台班

5

900

4500

20

平板拖车运输机械设备

台班

8

600

4800

21

挖掘机(斗容量1m3以上)

台班

20

2400

*****

22

挖掘机(斗容量1m3及1m3以下)

台班

10

1600

*****

23

小13吨挖机

台班

7

2400

*****

24

14-30吨挖机

台班

2

4000

8000

25

大30吨挖机

台班

2

4500

9000

26

小型炮机

小时

20

300

6000

27

中型炮机

小时

20

400

8000

28

14-30吨炮机

台班

3

5000

*****

29

大30吨炮机

台班

2

6000

*****

30

大30吨高炮机

台班

2

8000

*****

31

大30吨高炮剪

台班

1

*****

*****

32

小3吨铲车

台班

10

1200

*****

33

5吨铲车

台班

10

1500

*****

34

大8吨铲车

台班

4

2000

8000

35

叉车

台班

5

1500

7500

36

水车(容量12立方)

台班

10

1100

*****

37

吸污车(容量15立方)

台班

10

4500

*****

38

云台车(臂长20M)

台班

5

2500

*****

39

云台车(臂长30M)

台班

5

3000

*****

40

围挡

块/天

5000

1.2

6000

长1m*高2m(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合计:******.00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浏阳河街道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1、数字化案卷、*****、城管110处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接到数字化案卷通知、“*****”投诉及城管110处置分配工作后,应当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就问题进行处理(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处理完毕),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2)安排至少一名案卷处置专员,负责审核所有的案卷处置工作。

2、广告招牌拆除

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协同城管工作人员、城管执法中队一起对采购人所确定的违规门店招牌拆除、立面广告拆除、大型楼顶广告拆除、户外广告招牌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违章设置的灯箱等进行清理、拆除及收运。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运送指定地点。

3、市容整治

(1)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维护服务及道路交通整治。

(2)各类井盖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措施。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日内解决(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3)地锁和隔离墩、护栏: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地锁和隔离墩、护栏进行拆除及收运(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

(4)道路破损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迅速派遣人员及设备到现场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小规模修补的在5小时内解决,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日内解决。

(5)各类立杆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现场处理,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一般应在1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6)整治行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配合采购人对占用人行道、盲道、行车道乱停、乱放、乱靠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整治。对开放式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居民通行的共享单车及绿化带内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摊棚、堆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沿街占用人行道开展洗车、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的进行清理整治。

(7)草地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草皮进行补种(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草皮成活且草地的整齐美观,不得有因维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草皮枯死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维护标准: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8)花灌木、乔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花灌木、乔木进行补种(补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成活。养护的花灌木、乔木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产出精品。花卉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不得出现因养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树木主干折枝、冻伤、倾倒、枯死及病虫害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9)上级重要检查考核、领导巡查、重大节会市容秩序整治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现场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按相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空隙地块、项目拆迁地块等黄土裸露地块进行覆盖绿网。

(2)清明节、中元节、春节期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到达现场,按相关规定安排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对违规露天焚烧后的余烬尾迹进行清理。

(3)上级督察期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按相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受破坏区域进行清场修复等工作。

5、文明创建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处理大件堆物清理清运、路面破损砖修复(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地面油污清洗、破损及褪色公益广告撤除、裸露黄土覆盖绿网等工作。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及设备到达现场,清扫清运垃圾、更换垃圾桶、更换楼道照明灯(更换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原样恢复)、冲洗入户小区地面、裸露黄土覆盖绿网、修复破损花坛、拆除违规广告设施和招牌、搬运违停共享单车、整治违规占道经营等。

(3)如遇上级重要检查、领导巡查、交办问题等,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6、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人员数量以实际需要为准)及设备到达现场,对辖区内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场所等地方的积雪和结冰现象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扫雪作业人员手持扫帚、雪铲、铁锹等工具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开展除雪作业,进一步助力除雪作业,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3)如遇突发天气,接到甲方通知后安排人员及设备24小时待命,听从甲方的调配,成交供应商未接到整治要求私自采取的行动后果自负。

(4)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对辖区内市场、夜宵摊贩、餐厅、饭店、酒店进行突击检查整治。

(5)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遣人员对辖区内市场有安全隐患的进行综合整治等。

(6)如遇突发事件,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安排机动人员及设备在一小时内到位。

7、成立巡查小组,针对我们社区突发事情进行巡查,做到提前预防。

六、人员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招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应当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如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

(3)供应商接到任务通知后供应商委派实际情况相符合劳务人员进行施工,所派劳务人

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

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4)供应商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交通、在拆除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工作意外事故等一切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5)特种工持证上岗,如焊机、吊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确保投入的相关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保管,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8)街道重大活动和迎接检查及文明创建等应急任务无条件听从调遣,及时响应。

(9)对影响环境卫生质量的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到位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业务主管部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10)遇恶劣天气,需要应急处置时,要确保人员到位,同时要按照要求确保效果。

(11)遵纪守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供应商必须按照标的清单中的每项分项进行报价,总价为各分项价格之和,且所报单价不能超过采购需求的单价上限值,否则投标无效。

(13)供应商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14)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服从采购方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若因供应商不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4次验收(每3个月进行1次)。在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文明创建部门负责人三人组成,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组长,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已下达的1、数字化案卷、*****、城管110处置,2、广告招牌拆除,3、市容整治,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5、文明创建整治,6、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等服务任务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因本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内容:按采购人下达服务内容进行验收。主要为数字化案卷、*****、城管110处置、广告招牌拆除、市容整治、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文明创建整治、抗冰突击、安全应急整治等相关内容。

7.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每次整治任务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执法前和执法后的对比照片、整治任务的完成度情况的文字说明、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

2.根据考核标准每3个月进行验收一次(详见具体考核细则)。

结算单价以政府采购合同确认的单价为准,据实结算。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累计两个季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无条件的配合交接工作,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比例支付。

9.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10.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3)如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供应商承担。累计两个季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1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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