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四川叙永段大树矿区复合污染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长江流域四川叙永段大树矿区复合污染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长江流域(四川叙永段)大树矿区复合污染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长江流域(四川叙永段)大树矿区复合污染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长江流域(四川叙永段)大树矿区复合污染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叙发改行审〔2021】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永县兴叙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叙永县兴叙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行审〔2021】1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建设规模:①酸性矿井水治理工程:矿井封隔工程3个,风险管控工程5个;②废弃尾渣堆治理工程:整治尾渣堆场22个,渗滤液收集池22个;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治理900户分散农户生活污水;④农用地安全利用工程:实施5000亩农用地安全利用;⑤农田废水治理工程:生态植草沟9km。
2.3 计划工期:勘察(查)、设计、施工、环境监测共计420日历天;跟踪监测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含发包人要求、招标清单及审核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对项目范围内突出点位开展勘察(查)、设计、施工及环境跟踪监测,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 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或 B 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成员单位均应满足其承担任务对应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从本单位派出;(5)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1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5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叙永县兴叙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139*****11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82*****86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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