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外包项目第3包招标公告

某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外包项目第3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争。

1.项目名称:零部件制造外包项目第3包

2.项目编号:0730-**********-01

3.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

序号

图号

零件名称

计量单位(件)

研制阶段单件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元)

研制阶段单包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元)

批产阶段单件订购目标价(含税,人民币,元)

批产阶段单包订购目标价(含税,人民币,元)

交付周期

中标单位数量

备注

零部件制造外包项目第3包

1

******

低压涡轮盘

1

180,000.00

658,000.00

/

/

按招标人计划执行

2家

限价不含毛坯及非消耗性专用工装费用

2

******

高压涡轮盘组件

1

210,000.00

/

3

******

动力涡轮一级盘

1

80,000.00

/

4

******

动力涡轮二级盘

1

91,000.00

/

5

******

动力涡轮三级盘

1

97,000.00

/

实际采购数量以军委批复订购计划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3.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4项目要求

3.4.1研制阶段,一般按照中标人排序7:3比例分配中标任务份额,若中标单位在后续研制过程中在质量、进度、服务等其中之一存在影响发动机研制进程的问题而需调整任务分配份额时,招标人可按程序报批后调整任务分配比例。交付最终具体数量以研制合同为准。

3.4.2中标价格为首次合同价格,后续原则上按照采购批次审核,具体根据型号研制进度及技术状态视情调整价格。

3.4.3本次招标批产阶段单包订购目标价(报价)不是最终的批产价格,最终单台批产价格根据军方价格政策及审价情况确定,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上浮单包份批产订购目标价格。

3.4.4在后续研制过程中,中标承制单位存在将核心部分转包或在质量、进度、服务、生产等其中之一存在重大问题时,招标人根据有关程序,对是否取消中标承制资格进行决策。

3.4.5零部件制造中标人所需毛坯应从招标人或总承制单位组织竞争择优胜出的毛坯承制单位采购或总承制单位自制毛坯,所需原材料应在总承制单位原材料合格供应商目录或已在招标人或总承制单位备案的原材料供应商中选择,所需标准件应在总承制单位提供的供应商采购或自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和跨国公司),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军队企业证书。

4.2具有A类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A类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对于已通过上述资质审查但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相应审查结论的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上述证书范围应包含竞标产品类别。

4.3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产品或同类产品承制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4.4具有2021年7月1日以前的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2021年7月1日以后所获得的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通过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5对于尚未通过第2条和第4条要求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受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中标人仍未取得相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相应审查结论的证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将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武器装备市场准入与监督另有规定的除外。

4.6不得在军委或者军兵种装备部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督部门列入失信名单,亦未被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在政府禁止采购期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4.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4.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5.报名方式及截至时间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我要报名”栏搜索本项目名称或编号进行报名,“我参与的项目”栏即为报名成功,在“文件下载”栏可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

6.资格预审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单位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具备领取招标文件的资格。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00分-15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5时00分。

6.3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10月22日15时00分。

6.4递交和预审地点:株洲市福尔莱酒店十七楼行政厅。

6.5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6.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构成

竞争单位报名成功后,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见中航招标网),

6.6.1申请函

6.6.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6.6.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6.6.4资质证明材料

(1)声明函

(2)资质证明文件

6.6.5其他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建立目录,并胶装成1册(正本1份,副本7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光盘上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级、申请人名称和光盘编号,光盘不得设密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资格预审时启封”字样。

参加多个包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逐包提供,不得多包合并提供。

7.发售招标文件

7.1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具备招标文件购买资格,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无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2024年11月01日17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发售地点: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我要报名的邀请项目中付款。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2商务文件领取:

中航招标网付款完成后,凭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领取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1日9:00-12:00,13:00-16:00

商务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商务联系人:禹学思(联系电话136*****275

7.3技术文件领取:

商务文件领取后,凭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领取技术文件。

技术要求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9:00-12:00,13:00-16:00

现场看图纸时间:2024年11月01日9:00-12:00,13:00-16:00

技术要求领取和现场看图纸地点:株洲市福尔莱酒店十八楼泰福厅

技术联系人:杨宇飞(联系电话173*****160

8.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04日08时00分-09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8.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8.4投标及开标地点:株洲市福尔莱酒店十七楼行政厅。

8.5投标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其他要求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

联系人:郭海龙

联系电话:173*****116

技术联系人: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

联系人:杨宇飞

联系电话:173*****160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禹学思、王泽龙、王赟

电话及传真:136*****275131*****979138*****03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附: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事项

审查内容

一、符合性审查项

1

申请单位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

申请函和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规定。

二、资格性审查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和跨国公司),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军队企业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军队企业证书。

2

具有A类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A类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对于已通过上述资质审查但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相应审查结论的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上述证书范围应包含竞标产品类别。

1.A类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A类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两证合一);

3.已通过上述资质审查但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相应审查结论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书范围应包含竞标产品类别。

上述3项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3

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产品或同类产品承制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产品或同类产品承制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或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或已通过本项目同类产品承制范围的扩项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2021年7月1日以前的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2021年7月1日以后所获得的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通过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提供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

对于尚未通过第2条和第4条要求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受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中标人仍未取得相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相应审查结论的证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将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武器装备市场准入与监督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尚未通过第2条和第4条要求的单位,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受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中标人仍未取得相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相应审查结论的证明),对甲方取消中标资格的决定无异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赔偿。

6

不得在军委或者军兵种装备部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督部门列入失信名单,亦未被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在政府禁止采购期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提供的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提供的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提供的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提供的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内容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湖南,株洲市,北京市,株洲,07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件制造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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