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系统LED显示屏采购公告
会议室系统LED显示屏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系统(LED显示屏) JSZC-******-JZCG-G2024-01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04
项目名称: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系统(LED显示屏)
预算金额:6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2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系统(LED显示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加盖CA电子签章);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CA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0-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proxy.huaian.gov.cn/jszc/login)提交投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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