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厦门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TIGFF-W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指标

暂估预算金额

(万元)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01

副食品配送

1批

蔬菜类、畜肉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菜调料类、水果类等。

12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招标人指定地点(厦门市集美区)

说明

报价方式:

★1、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等从生产地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税金及招标文件已提及或未提及但为完成本项目应该包括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一旦中标,投标供应商在整个供货期内不得要求调整(招标人要求调整除外)。本项目具体供货时间以业主正式通知为准,期间不考虑价格涨幅因素。

★2、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下浮率须≥10%,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暂估预算,不作为一年的中标金额,结算时以中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准,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4、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前须由招标人联合监管部门和人员代表实地考察验收,逐一核实投标文件内容真伪。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函或未提供承诺函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定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提供材料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声明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同签订或终止合同并上报处罚,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合同终止前招标人会组织下一次副食品筹措。因故未完成副食品筹措的,可与原中标人续约并签订临时合同。中标人在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将立即终止合同。中途终止合同的,在新的供应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可以按照原评审顺序依次商定其他投标(报价)供应商签订临时合同。临时合同不超过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应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福建省 厦门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8号远洋大厦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8号远洋大厦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领方式

1.线上申领: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材料原件邮寄给招标人,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qq.com。【招标人联系人:黄助理180*****552】。

2.线下申领: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申领详细地址、标书费及保证金递交账户:申领前向招标人联系人(黄助理180*****552)电话获取。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180*****552
地 址:福建省 厦门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骏
联系电话:180*****585
地 址:福建省 福州市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513
,厦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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