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星公司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安星公司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一)项目名称:安星公司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ACJT-2024- 026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人: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亳州安星公司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位于 高新区建安路西侧杜仲路北侧,根据室内图纸设计约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需加装空调设备。

(二)采购范围:安星公司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验收等全部费用,并最终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三)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质保期2年。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最高限价(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元 。供应商按固定单价报价。报价超出限价或为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以及后期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具有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适应 ;

(三)提供2021 年1月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上的空调销售安装业绩 ;

注: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五)供应商(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六)供应商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

1.是否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要求

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3.响应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

4.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31*****091********

5.其他要求: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ACJT-2024-026号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以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6.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本金无息):

(1)采购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响应文件)的,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采购成功,确定成交人后,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在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付款人

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付款方式

项目经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

3

其他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年内免费维修;

2.投标方投标产品基本参数、技术性能指标和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

3.明确所供产品品牌及质保期,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说明:具体合同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不违背询价公告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下友好协商签订。

六、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从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能够满足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但报价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委托的询价小组自行确定成交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 月9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亳州经济开发区银杏路北侧、宋汤河东侧、研发路西侧,安车集团二楼企业发展部;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本次招标允许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快递时间为准。邮寄信息同招标平台联系方式,供应商寄出响应文件后,应电话通知采购人工作人员,以便采购人工作人员及时签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亳州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经济开发区银杏路北侧、宋汤河东侧、研发路西侧,安徽省安车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楼企业发展部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180*****911

采购平台:安车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亳州市高新区银杏路与宋汤河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199*****296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响应格式文件

2024 年 9月 30日

标签: 中央空调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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