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负责人)。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投标企业购买了社保(或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标签: 理系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