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省国丰公招(工程)2024-085)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46.4548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面改善员工就餐环境,合理拓宽食堂空间,需对现食堂进行屋顶防水、外墙保
温、窗户更换、暖气片改装地暖、电路改造、储物间、卫生间等改造维修,以此达到食堂内
部环境的充分利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由当地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供应商须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
息登记册,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它
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职称: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
全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4,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
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关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以或开标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
政处罚)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
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代表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
禁入人员名单》,
&.农民工工资承诺: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工程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
购。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
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
结或破产状态。施工方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
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标书内,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项
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
13,报价构成:此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我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报价,报
价包括施工设备、芳务、管理、材料、安装、运输、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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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根据总分行限定的装修标准,严格控制项目增项签
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
拒绝购买招标文件,(2)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
3246265532q4.©0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
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
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
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清海项目信息网》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地址: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32号(农行大楼)
联系人:赵元存
电话:0979-891223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971-3930630
电子邮件:32462655320q4.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平吉(签名)
项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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