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仙女山体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重庆仙女山体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重庆仙女山体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3】1040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体育设施建设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体育训练场馆(低空间训练馆)8875平方米,运动员公寓(含运动员宿舍、教练员宿舍及相关附属用房)*****平方米,餐厅2113平方米,设备用房1709平方米,最大跨度超过39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总图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具体范围为:
(1)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一桩一勘(如需)、对既有建构筑物(包含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建筑、道路等)基础形式的调查和勘察,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等。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勘察工作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红线及用地界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基础工程、环境道路)、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支护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防排烟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燃气系统)、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装配式建筑设计(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标准要求)、海绵城市、道路工程、铺装工程、围墙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变电及应急电源工程等所有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专业的深化设计、编制《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供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的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和供应商目录》、编制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配合本项目全咨单位完成BIM技术建模及相关工作,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及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
(3)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基础工程、环境道路)、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支护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防排烟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燃气系统)、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道路工程、铺装工程、围墙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变电及应急电源工程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4)设备材料采购:
本建设项目为EPC工程,涉及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专用设备人员培训等,所有材料、设备(含招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及成品保护,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5)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竣工、外协谈判等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编审、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8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勘察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工期:
a. 方案设计并提交审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b.初步设计并提交审查:方案设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取得初设批复;
c.概算编制并提交审查:初步设计后7日历天内完成并取得概算批复;
d.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初步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完成备案;
e.2024年12月18日前开工建设;
施工工期:748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1)、(2)、(3)资格条件:
(1)勘察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招标人: | 重庆市体育设施建设维护中心 | 代理机构: |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街道体育村3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坤恩国际商务中心1704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黄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36*****917 |
传真: | 023-********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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