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杨泵站至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二标段修改公告
黄杨泵站至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二标段修改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黄杨泵站至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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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黄杨泵站至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二标段)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 预算金额
原文为:
□[ ]元 。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161,946,158.30元(含暂列金额7,682,965.58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153,006,184.93元(含暂列金额7,246,556.43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 ]元。
■暂定[161,946,158.30元(含暂列金额7,682,965.58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153,006,184.93元(含暂列金额7,246,556.43元)]。
□暂定[]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3.1投标文件组成中其它事项
原文为:
■其它事项:[1.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2.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两套纸质版标书(加盖骑缝章和封面章)和经济标书软件版文件。]
修改为:
■其它事项:[1.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2.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两套纸质版标书(加盖骑缝章和封面章)和经济标书软件版文件。3.中标后中标人需同时提供与投标报价一致的水利软件计价文件。]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1投标报价方式中其它事项
原文为:
■其它事项:[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标书。2.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不参与竞争。3.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保险费)的0.393%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工程保险费”中按固定费率报价。4.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修改为:
■其它事项:[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标书。2.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不参与竞争。3.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 暂列金额
原文为:
■按照[7,682,965.58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本费用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上述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修改为:
■按照[7,246,556.43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本费用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上述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5 暂估价
原文为:
□按照[ ]元报价。
□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
修改为:
■按照[828,500.00]元报价。
■暂估价使用范围:[临时电力工程]。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
8、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4,286,486.92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人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若项目施工过程中,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并结算。
3.预算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在招标文件中表述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4,107,534.16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人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若项目施工过程中,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并结算。
3.预算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在招标文件中表述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9、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6工期要求
原文为:
■其它事项:[1.施工总工期为480个日历天,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技术方案,暂定2024年10月15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施工过程中,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关键节点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5万。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重要节点目标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0.5万元,累计最高支付违约金不超过100万元。
3.总工期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累计最高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且不超过100万元。总工期延误超过3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延误时间报请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认定不良行为。
4.除招标人书面给出的同意工期顺延的许可外,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按以上条款执行。
5.其他约定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修改为:
■其它事项:[1.施工总工期为480个日历天,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技术方案,暂定2024年11月15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施工过程中,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关键节点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5万。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重要节点目标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0.5万元,累计最高支付违约金不超过100万元。
3.总工期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累计最高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且不超过100万元。总工期延误超过3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延误时间报请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认定不良行为。
4.除招标人书面给出的同意工期顺延的许可外,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按以上条款执行。
5.其他约定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10、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中其它事项
原文为:
■其它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不低于《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分类管理目录(v4.0 2024年版)》(详见附件,如有更新,按更新后的版本执行)所列的设备、主要材料品牌厂家的价格进行考虑。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需经招标人确认。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按国家、省、市现行的材料检测办法执行,并遵守招标人关于《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管理工作指引》、《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履约不良服务名单管理指引》和《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看样定板管理工作指引》等的工作要求,所使用主要材料品牌需满足参考品牌清单要求。]
修改为:
■其它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不低于《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分类管理目(V5.0)》(详见附件,如有更新,按更新后的版本执行)中对应材料设备品牌A档进行购置;如目录中未包含所需材料设备,则按《珠海水控集团供水主要设备推荐表2023版》(详见附件)进行购置,如上述均未包含的材料设备,投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品牌需经监理单位、招标人的同意。相关风险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需经招标人确认。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按国家、省、市现行的材料检测办法执行,并遵守招标人关于《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管理工作指引》、《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履约不良服务名单管理指引》和《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看样定板管理工作指引》等的工作要求,所使用主要材料品牌需满足参考品牌清单要求。]
1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1承包风险
增加:20.本工程与省道S272线斗门区井岸二桥至江门九村段改线工程(一期)的实施范围存在交叉重复段,因黄二管先行施工可能导致 S272 省道交叉部位的基础处理无法施工的部分,由黄二管项目一并先实施,相应工程量从S272省道项目结算中扣减,承包人按图施工。如实施过程中施工范围仍有调整,则按相关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办理变更手续,施工过程应做好施工记录,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21.桩号K4+210-K4+348埋管段,因现状为碎石堆场,暂未开展该位置的勘察钻孔工作,施工图纸参照地勘孔位ZK90地质情况进行设计。招标完成后需补勘,进行设计变更完善,承包人按变更完善后的施工图实施。相关风险承包人应知悉并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2.本项目供电工程按暂估价计列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最终确定的供电工程设计变更图纸开展施工,按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办理变更手续。
23.中标人按设计要求开展项目相关的检验监测工作,同步须配合第三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和检测等,其配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相关风险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24.本项目水保方案中的排水沟、沉沙池、集水井需按图施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调整。
25.如工程一切险发生需理赔事项,中标人需及时协助招标人开展索赔,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中标人不配合,或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理赔不成功或理赔额不足的,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合同价款支付
原文为:
■进度款:[每月25日前按当月核定完成合同工程量(该工程量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80%上报市财政局审批拨付工程进度款,且累计支付额不超过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80%,其中钢构件(直缝卷板钢管等)进度款计量支付按以下约定执行:①钢构件生产按当月生产制造合格的工程量为计量依据,经参建各方联合验收合格的钢构件计量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材料合格证、生产制造资料、各项检测资料等。支付工程量以合格工程量乘以钢构件材料价与合同单价的比值。②钢构件安装工程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安装工程量计量,计量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安装质量验收文件及钢构件到场验收资料、相应工程影像资料等。支付工程量以合格工程量乘以钢构件安装价与合同单价的比值。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提供完善的结算及其它资料,经招标人结算一审通过后,可申请支付至核定完成合同工程量的90%,且不超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90%。]
修改为:
■进度款:[每月25日前按当月核定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上报市财政局审批拨付工程进度款,且累计支付额不超过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80%,其中钢构件(直缝卷板钢管等)进度款计量支付按以下约定执行:①钢构件生产按当月生产制造合格的工程量为计量依据,经参建各方联合验收合格的钢构件计量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材料合格证、生产制造资料、各项检测资料等。支付工程量以合格工程量乘以钢构件材料价与合同单价的比值。②钢构件安装工程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安装工程量计量,计量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安装质量验收文件及钢构件到场验收资料、相应工程影像资料等。支付工程量以合格工程量乘以钢构件安装价与合同单价的比值。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提供完善的结算及其它资料,经招标人结算一审通过后,可申请支付至核定完成合同工程量的90%,且不超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90%。]
1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21.1说明事项
原文为:
[3.如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事故调查报告结果认定为相关责任单位的,列入市工建中心履约不良服务单位名单,并按每亡 1 人支付最高投标限价5%(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向下取整精确到万元)的违约金,总金额最多按3人计。
4.下列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保到岗履职。①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向下取整精确到万元),并列入市工建中心履约不良服务名单。(因项目负责人死亡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形,必须更换的,招标人另行明确履约评价及违约金额度);②其他的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资料员等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须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每次更换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最高投标限价的0.3%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向下取整精确到千元)。中标人如需更换资料员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10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其他的管理人员如不能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到岗,招标人有权对每人每次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修改为:
[3.如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事故调查报告结果认定为相关责任单位的,列入市工建中心履约不良服务单位名单,并按每亡 1 人支付76万元的违约金,总金额最多按3人计。
4.下列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保到岗履职。①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153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并列入市工建中心履约不良服务名单。(因项目负责人死亡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形,必须更换的,招标人另行明确履约评价及违约金额度);②其他的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资料员等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须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每次更换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45.9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如需更换资料员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10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其他的管理人员如不能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到岗,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每人每次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14、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素表”,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函件证明材料
原文为:
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水建安B类/水安B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电子证书和缴纳社保证明应有颁发机构的有效印章)
修改为:
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水建安B类/水安B类)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电子证书应有颁发机构的有效印章)
15、修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汇总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修改公告发布之后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16、招标文件附件《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分类管理目录(V5.0)》、《珠海水控集团供水主要设备推荐表2023版》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修改公告发布之后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17、本项目施工合同修改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的“4 承包人,17 安全文明施工,20 合同价格的确定和调整,23 工程款支付,33 工程保险”等多处条款,施工合同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修改公告发布之后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18、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纸已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修改公告发布之后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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