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项目结题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知识产权项目结题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结题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7:53 知识产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做好知识产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项工作进行采购,现将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知识产权项目结题验收服务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内容

对2023—2024年实施完成的28个知识产权项目开展结题验收。

(二)工作要求

1.通知项目单位准备验收材料,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报验收专家审阅;

2.按要求筹备结题验收现场会;

3.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的意见建议,10个工作日内出具综合报告;

4.收集整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并做好归档移交工作;

5.就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6.接受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督,按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

7.遵守纪律,对可能影响公平的情形主动回避,对工作中知悉的信息和材料做好保密,严格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工作严肃性。

三、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自荐书,主要介绍成立时间、业务范围、服务预算及主要业绩等情况;

(五)获得科技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认定备案的国家、省级和地市级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机构)类资质或荣誉证明复印件;

(六)承接过类似项目(即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或验收服务的项目)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

(八)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及作出的承诺。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盖章。

四、报名须知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出现缺失的视为无效报名,评审阶段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

五、投标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12:00前,按资质要求的顺序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密封后骑缝盖章寄送至联系地点。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颖

联系地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金湖路65号办公楼802室)

联系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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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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