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关于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662号)文件,加快推进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助力全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委托第三方机构就本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优选,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服务单位: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优选内容:优选一家企业为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概况
??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安盟突泉县平川500千伏变电站附近,储能规模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主要发挥满足新能源场站并网运行要求、为有明确服务关系的新能源场站调峰、促进相关新能源发电主体提高利用率等作用。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三、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
??2.储能电站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3.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应作出“储能电站项目批复后尽快开工、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承诺,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储能电站建设期内和建成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股份或更改投资主体,储能站址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并严格执行自治区草原林地占用相关规定。
??4.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定、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优选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6日。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尽快开展《2025 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落实项目站址条件、接入电网条件等基本情况,连同营业执照及企业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司申请平川500千伏变电站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文件”。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委托方: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繁星大厦
??联系人:李傲
??联系方式:0482-*******
??电子邮箱:xamdlk@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662号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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