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合金材料施工期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轻合金材料施工期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1) 工程简介: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轻合金材料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城西郊的右江之滨,距平果县城约7km东北面与南昆铁路、南宁—百色二级公路相邻,西南面与南百高速公路相邻,交通十分便利。本工程规划建设40万吨轻合金及3×350MW超临界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工程规模: 40万吨轻合金及3×350MW超临界CFB机组。
2) 建设地点: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工业园区内。
4)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资本金40%,其余银行融资。
3.招标编号:XHTC-FW-2016-0341
4.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名称 | 内容、技术规格 | 服务期 | 备注 |
1 | 环境监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按合同约定 |
招标范围: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区环境厅的批复以及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承担本项目(包括轻合金项目和热电项目)施工环境监理工作,包括制定本工程环境监理方案及计划、以驻场方式实行监理。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制本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月度报告,年度报告。项目竣工后编制本工程总体环境监理总结报告。配合业主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有资质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投标单位;
2) 同时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材火电和冶金机电两个行业类别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
4) 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试验检测、施工单位及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确保公正、独立;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6)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xxy@xhtc.com.cn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 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平铝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
地址:广西百色市平果县教育路88号。
电话:****-*******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毅斌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笑扬、李晓阳
传真:***-********
电子邮箱:xxy@xhtc.com.cn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11.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投标保证金递交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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