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省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省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HT-(TP)********.1B1
项目名称:陕西省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2)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但应满足下列条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红十字会救灾备灾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0)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贰份(用(拷贝U盘)递交贰份U盘)(U盘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供应商在开标当日携带大包、中包、小包样品各一包。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名称:省红十字会机关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3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123号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田华
电话:029-********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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