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房屋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房屋整修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2024-JKFDWA-G300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房屋整修项目(二次)二、项目编号:2024-JKFDWA-G3007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特征:主要包括对楼内卫生间重做防水、铺设墙砖地砖,更换楼道吊顶,维修室内墙面等。
(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3)招标控制价:******.6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5元,不可改动)
(4)计划工期:45天
(5)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直接参股企业(即供应商上一级股东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须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拟投入人员2024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在供应商参保的外部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参保证明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供应商需提供2021-2023年的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或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及投标登记
6.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6.2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并购买文件
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文件之前,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
线上购买流程: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电子普票)。
2.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6.4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以1份PDF形式上传:
(1)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申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将由谈判小组根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要求及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判定;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盖章版与Word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盖章版为准。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7.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8号楼 弘源•丰恒大厦 13 层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7.3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8.1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8.2 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8号楼 弘源•丰恒大厦 13 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媒介上发布。
十、成交办法此次项目,投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全程录音录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谈判小组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8号楼 弘源•丰恒大厦 13 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6*****871
电子邮箱:*********@qq.com(如电话临时无人接听,请将咨询事项发送邮件至本邮箱,我司收到后将会尽快回复)
监督人电话:0316-*******
标签: 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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