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安全管理中心建设

二、项目编号

2024-YK01-F114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1

安全管理中心建设

包括安全管理综合态势管控平台一套(包括三维立体感知系统、综合态势管控系统、数据中心系统、物联网平台)、多模块智能应用一套(包括安防管理、视频巡游、安全检查、访客管理、数据摆渡、网络监测、告警管理等功能)、某中心设施设备一套(包括LED大屏、国产服务器、数据摆渡扫码枪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要求”。

安徽省合肥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3个月内完成交付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06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即日起到2024年10月12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上传线上系统或者采购机构邮箱。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另行通知 。

(二)踏勘地点:另行通知 。

(三)联系人:另行通知 。

(四)联系电话: 另行通知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办公电话: 0731-********

移动电话: 193*****076

邮 箱:**********@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秋沛

办公电话:055*****6811

移动电话: /

,安徽,合肥市,湖南,长沙市,合肥,长沙,0731-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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