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新村、黎安泻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代建招标公告
陵水县新村、黎安泻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代建招标公告
2.1、建设地点:位于陵水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工程实施阶段为2016~2017年,主要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新村镇污水收集管网及集中处理项目。(2)口门浅滩和拦门沙整治工程。(3)红树林补种项目。(4)海湾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项目。(5)岸滩和海上垃圾的收集与清理项目。(6)沿岸部分人工构筑物拆除与亲水平台建设项目。(7)新村澙湖贝类底播增殖放流项目。(8)土福湾赤岭渔村岸线修 复整治工。二期工程按“陵水县新村、黎安泻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规划及政府的规划和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主要规划内容包括:(1)陆域截污工程。包括先行试验区雨污水工程规划、新村镇污水管网建设、沿岸垃圾清理。(2)水域污染治理。包括“疍家”鱼排污水处理、海上垃圾回收、养殖池清理整治、鱼排养殖生态控制蓝线规划、污染底泥疏浚。(3)海岸带修复。包括红树林生态修复、海草保护区生态修复、亲水景观设施建设。(4)渔港建设及口门整治。包括渔港建设、水动力研究及口门整治。(5)旅游体系构建。包括新村中心渔港亲水平台及景观绿化、游客接待中心、海边咖啡馆、鲜活水产品市场、游客自助简易厨房、特色疍家鱼排、游艇、垂钓船。。
注:本项目分 陵水县新村、黎安泻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代建 ;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109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上述“2.1 工程概况”范围工程项目从取得代建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近五年内(2011年至今)具有建设工程类似项目的代建管理或设计或监理或EPC总承包业绩;(4)代建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相关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且必须为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在职职工(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5)近三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限制投标等不良行为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9-30 08:30:00 至2016-10-11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陵水县新村、黎安泻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代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0-20 10:30:00,地点(地址)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6-10-20 10: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陵水县椰林镇 |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12层1201房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人:金小姐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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